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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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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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 稿子汇 www.gaozihui.com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非凡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越来越重视.为了让孩子上一所好的中学,很多家长不惜重金买学区房,的一个妈妈甚至花十万元买了个门洞,为的是孩子有个好学校上.再有就是家长为了孩子能择校,周六、周日给孩子报很多班,为的是拿这证书和那证书,使他们成为进中学的敲门砖.
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我相信在新法的保护下,每个孩子都会受到同等的教育的.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二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三
前天,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聆听了施老师的关于<<义务教育法>>的讲座,在施老师生动而又幽默的语言中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对<<义务教育法>>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就谈一谈我的认识和感受.
<<义务教育法>>首先讲到的是孩子.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的基本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而作为教师更应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此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如何做到真正减负?怎么样做才能减到点子上?每一位教师都在思考探索.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对分数说是不重视,但它却仍旧对学生的升学就业起着很大的作用.前几年,考分只是家长关心,社会关心的问题.近几年,和教育行政部门实施了素质教育后,应试教育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又加上了素质教育的一层枷锁.以至于现在的社会中孩子们又加上了更多的任务.什么英语辅导呀、音乐学习呀、奥数补习呀、口才呀、硬笔书法呀等等,孩子们几乎被压得喘不过气来了.想要彻底的改变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矛盾,我认为还需要一些周密系统的教育制度改革.
<<义务教育法>>又讲到了教师的师德,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当然我们周围也存在着有违师德的现象,比如:语言过激、行为不当等等,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施老师还讲述了其他的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上学贵问题,其中固然有部分学校片面逐利等原因,但财政投入不足以及部门监管不力也是具有普遍性的原因.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和地方各级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哪个部门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关于经费的规定,就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聆听了报告之后,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四
本人经过<<中华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当然,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取决于执行的过程.这种实效不仅在于用法律规范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投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等.更在于让其他人有法律的依据,合力打击那些非法行为.因为法律的实效更多地在于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随之而来产生的监督行为.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那就是最该学习的法律.不是和学校,而是学校、学习横和家长.只有我们都了解了义务教育法,具有了响应的维权意识.才可能形成更严密,更有效的监督体系,为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总之,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教师在教育学生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现在我们老师对学生体罚的现象是很少了,但变相体罚有时却还存在.记得有一次我去上课,当我叫到一个同学时,其他同学的表情怪怪的,我一询问,一个最爱讲话的同学马上说:"她从不笑,脸苦苦的,叫她"还没等他说完,我就明白了.再看看那个同学,她低下了头.这时我知道无论我用什么语言来安慰都无法抚平孩子那受伤的心灵.所以我们老师一定要注意我们的语言,千万不能用语言来挖苦学生.作为老师,我们应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用真诚和全身心的爱走进学生的心灵,在教育学生时,应讲究方式,注重艺术,三思而后行.
面对那后进的、犯错误的学生,我们老师要怎么办呢?首先我们要放平心态,
用发现的目光来看待学生.即使在最难教育的学生面前,我们也要信心百倍,透过学生气人的一面,看到他可爱的一面,看到他的热情上进.就像我班的张少强,他的学习成绩暂时不理想,纪律表现也不是好,但他却有好的一面,教室的桌椅坏了,不用你叫,他马上去修理.所以每次他犯错时,我总是先表扬他的这个优点.
作为教师,我们要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允许学生在学习上产生错误.试想:如果学生这也会了,那也不错了,还需要我们老师的指导和帮助吗?
苏霍姆林斯基说:"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因此我们一定要用仁爱之心和宽容之心对待每一个学生,尤其是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五
<<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学校就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学习了,我认真学习了<<中华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新的义务教育法后,我的体会很深,这次新的义务教育法,比以前提高了一个层次,大大地提高了我们教师的地位,也增加了我们教师的难度,这让我更加认识到自己肩上责任的重大.我发现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讲到启发式教育、学生要保持主动性,要注意学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教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它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它身上.这几天,我特别认真的学习了新<<中华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了一些体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游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学习的<<义务教育法>>让我明白,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奇装异服,处处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教育事业走向辉煌,使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六
"义务教育法最突出的立法理念和指导思想就是以人为本,保障权利,这样的理念和思想贯穿到了立法整体当中."在今天召开的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专家座谈会上,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孙霄兵这样强调.参加座谈会的代表畅谈了学习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体会,并就如何学习贯彻发表了看法.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表决通过,是教育界的一件大事、喜事,在教育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广大教育工作者受到了极大鼓舞.大家认为,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国家和时代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吸纳了近年来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若干新政策,对整个义务教育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新修订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义务教育是国家行为和各级的`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的范围,为促进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法律还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教育均衡的理念,通篇贯穿着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体现了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从操作的层面明确地解决了近年来在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所碰到的各种难点和热点问题,是指导今后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法律.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七
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的教育事业.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师,肩负着育人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班级中的王新博同学,知识欠缺的太多,为了使他尽快的追上队伍,就利用课余时间给他补课,同时发动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助他,他的成绩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学生,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更增强了困难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我想,这小小的改变中,就蕴涵着老师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教师站在了学生的立场上,改变了自己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则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地今天,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己的学识.在思想上,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篇八
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教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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