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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社团规章制度(精选34篇)

时间:2024-04-02 00:00:00 信函文书 我要投稿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精选34篇)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1

  1、宏帆中学街舞社于20xx年9月17日在学生处团队办公室正式成立,是学校举办的正规社团。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2、热爱宏帆,热爱生活,热爱街舞。冲着街舞而来,敢于吃苦,出来混日子不想上自习的绕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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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社团自愿加入,由于现在人数较少,想参加的同学可以在社团活动时间直接到二教楼八楼舞蹈房隔壁街舞社的教室(计算机室楼上)报到加入。每周社团活动时会有AZ街舞工作室专业的舞蹈老师来为我们上课。社员有严格遵守街舞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稿子汇,范文学习文库

  4、各团员团结互助,有矛盾和平解决,不得与其他团员辱骂打架,否则视情节轻重加以处分直至驱逐出团。 稿子文库gaoziwenku.com

  5、积极宣传hiphop嘻哈文化(包括MC、dance、DJ、Graffiti、Parkour、Skate),吸引新玩家加入,帮助新人。 稿子文库,笔杆子写作资料库

  6、社团组织的活动社员要积极参加,主力社员必到,有事不能到或早退要向管理人员请假,无故擅离者按情节处分。

  7、一切涉及钱的活动实行AA制。

  8、社团街舞交流群:。群内回定期发送一些与嘻哈文化相关的视频的活动海报,有望提高舞技的社员多多观看。群内应多交流与街舞有关话题,不得使用暴力黄色及辱骂词语,不得发布色情黄色图片,一旦违反,立即踢掉。

  9、社长和副社长由每学年第一次社团活动中的battle选出。负责各种活动、组织排练、组织社员参加街舞圈内的新人比赛。社长平时的吩咐社员应服从,有意见可以提出。另外会选出一名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同志社员排练和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

  10、社团活动不得迟到或早退。

  11、街舞社是一个跳舞的地方,不是给一些不学习的人一个逃课的平台,来了之后必须跳舞,若有生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1.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学生业余团体,遵守学校各项章程及社团工作,执行学校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课堂服务。

  2.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我国方针政策,在团委的领导下把握时代脉搏,积极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营造学校文化氛围,推进学校文化的发展。

  3.深化素质教育,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提升社员的文学鉴赏本事和写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

  1.文学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本社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维护学校和本社的利益和荣誉。

  2.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指导教师一名,负责全面工作。社长1名,副社长1名,正副秘书长各一名,策划部部长1名,网宣部部长1名,修改部部长一名,文学部部长一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1.本着团结协作、高效多能,各司其职。

  2.在自我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出了问题,其负责人应付全部职责,并出具书面说明。

  3.社长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以及文学社重大决策的制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召开文学社的'内部会议,管理干部队伍;负责管理文学社网站;其它事项。筹办每学期的征文比赛。

  4.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监督好各部门的工作;理解社长的委托,能够代行社长的部分职务。

  5.秘书长职责:负责下发各种通知,申请教室

  6.副秘书长职责: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会议出席登记,申请加分

  7.修改部及文学部职责:带领部门成员做好文学创作、征稿、投稿、审稿和出版刊物报纸等工作;负责协助社长搞好征文比赛。

  8.策划部,承担一切活动策划。

  第四章会员的产生、权利以及义务

  凡我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热爱文学,有必须的写作本事,有强烈的职责心、严明的纪律观念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教师批准,均有机会成为本社会员。

  1.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

  2.应积极向外宣传文学社、及时维护文学社形象的,每个月至少向社刊投稿两篇以上。

  3.虚心学习,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创作实践,并积极向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我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的本事,陶冶自我的艺术情操,提高自我的文学修养。社员所交稿件不得抄袭,否则作严肃处理。

  4.每次开会或讲座都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仅有讨论时方可畅谈。

  5.开会、讲座或其他活动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迟到,如有特殊情景,需预先请假。迟到、早退2次当一次缺席,缺席2次作自动(或强行)退社。

  1.凡我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享有向文学社提出提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4.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5.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五章活动开展

  1.每学期出版一期刊物。

  第六章:奖惩

  1.三周内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动离社处理。对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者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七章:附则

  1.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本章程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之处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文学社。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3

  一,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全称为"xx学院xx协会"。

  第二条: xx学院是以学生为主体的具有专业特色的组织,受校团委、学生会领导,由社团协调中心负责具体管理。

  第三条:本协会的活动原则是脚踏实地、突出特色、服务大局。

  二,宗旨

  1、带领更多同学提高自身素质培养精英人才。

  2、协会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综合能力。 3、普及互联网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三,会员入会的要求和手续

  1、凡xx学院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协会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协会。 2、申请入会后须经批准后方可成为会员。 3、每年吸收一至二批会员,人数不限。

  四,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会员平等地享有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2、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会员应执行协会的一切正确的决议,并根据协会活动需要缴纳会员费。

  4、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数据。

  5、有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6、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加强本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7、关心协会建设,自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8、自觉抵制和反对计算机黄、赌、毒以及网络传播的反党、反动言论。

  五,组织制度

  1、协会将举办各种活动,以加强会员的交流。

  2、入会采取自愿原则,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协会集体活动都作自动离会处理

  六,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捐赠和赞助。

  3、协会有偿劳动所得和其它收入。

  七,协会经费用途

  1、协会内部交流活动2、形象宣传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

  八,内部管理

  1、协会成员互相团结、互相沟通,以增进全校广大同学的综合能力为目的。 2、凡本协会成员可免费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会员入会时需交纳一定的会费。

  4、凡本协会,有义务服从协会的各项活动的安排,支持并积极参与。 5、会员平等地享有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6、会员必须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协会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

  7、会员不准迟到或早退(特别情况除外),迟到、早退累计八次作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 8、协会成员凡在活动期间不予合作,对协会有不良影响者,会长有权扣留会费、会员证、免去会员资格。

  9、希望协会成员提供宝贵的建议,遵守制度,共建我们自己的协会。

  九,奖惩制度

  1、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有一定的领导才能者,可视情况定为会长或副会长的候选人。 、惩罚制度

  2、对本协会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协会各项安排者可给予必要的、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

  3、对协会章程不服从,在上机中出现严重失误者给予适当怨罚或视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取消会员资格。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4

  为了保证“电子制作小组”活动有计划、有实效地开展,加强活动的过程管理,特制定本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电子制作小组。

  2、自觉爱护活动器材、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场地整洁,教学期间必须保持严肃、严谨,保持室内工作有序进行。

  3、自觉遵守安全用电制度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4、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移动实验设备,损坏仪器者,照价赔偿。

  5、学生需按指导教师要求进行试验,对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教师有权要求停止并取消参加该爱好小组其他试验的资格。

  6、实习操作结束后,学生应协助指导教师按规定清理场地,检查仪器设备的状态。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教室,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6、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及旷课。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5

  (一)总则

  1,为规范本社团联合会的经费管理,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2经费管理应本着手续齐全,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经费来源

  3经费来源合法。原创:本联合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为各社团的注册费,校团委的拨款以及企业的赞助费及其他合法收入。

  (三)经费使用

  4经费用于为发展本联合会及校内各社团发展而举办的学术,宣传,福利等各种活动及日常办公支出,不得用于与本联合会宗旨无关的活动。

  (四)管理细则

  一,经费,帐务管理

  5实行钱帐分管,设立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各一名,分别由财务正,副部长担任。

  二,经费入帐管理

  6社团注册费:校内每个社团在成立时向本联合会交纳成立注册费25元,每学年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向本联合会交纳年度注册费25元。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应及时做好入帐和登记工作。

  7学校通过校团委对本联合会活动经费拨款入帐管理。

  8企业活动赞助经费经常委会审核后直接交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入帐,任何人不得收取任何数量和形式的回扣。

  三,经费支配管理

  9各部门需要支出50元以上费用前,应先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方可支出,否则不予报销。

  10收支严格进行书面登记,原创:并保留详细的清单和发票,凭据作帐,做到帐目明确,清晰,无误。

  11节约社团联合会内部的资金,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做到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12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资金申请的手续制度。

  13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团委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14每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尽快把发票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应及时对该次活动的收支情况进行整理,报帐和总结。

  四,开支说明

  15本联合会的经费按用途和性质可分为日常办公开支,专项活动开支和特殊开支。

  16日常办公开支为本联合会配备必要办公用品,宣传用品等的开支。

  17专项活动开支为本联合会举办经学校批准的大型活动的开支。

  18特殊开支为本联合会与外校同种性质学生组织,外界企业进行联系的开支。

  19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非经校团委或常委会批准,工作餐支出不得作为本联合会得开支。

  20根据校团委有关规定,资料的打印,复印支出不得作为本联合会的开支。

  21帐务主管每月作一次财务总结,于社团联合会全委会上公布,并上报校团委。

  22学期结束,财务部作学期财务总结报告,公布帐目,并作书面存档。

  23本联合会的经费使用情况由财务部委托主管财务的常委在社团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24本联合会换届时,应将所有物资交接清楚,列出物资清单,由新旧财务部长,主管常委及指导老师签名认证后存档备案。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及宗旨

  一、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协会是由院团委社团联合组织,是我校培养计算机优秀技术人才的荟萃地。

  二、本协会为全校性、专业性、服务性的学生团体组织。

  三、本协会的目标是通过专业知识讲座的举办,以及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培养同学们对计算机的兴趣,全面提高会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本校培养出更多更精的计算机专业人才。

  四、本协会受我院党委、团委、学生工作处的指导和监督。

  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协会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水平。

  3、普及计算机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第二章会员管理

  一、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1、凡学生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自愿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协会;

  2、热心协会工作,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计算机爱好者。

  二、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及个人简历一份;

  三、会员权利:

  1、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获得参加协会举办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权利;

  3、对协会工作的批评、监督、建议、表决权。

  四、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协会的决议;

  2、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3、潜心钻研计算机应用技术,积极带动会员讨论、交流、学习;

  4、不徇私,各类赛事做到公平、合理;

  5、禁止在协会机房上传未经协会审核的软件及散播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

  6、会员自愿退会要写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后连会员证一并交回;

  7、历届成员不得对本协会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追究其责任;

  8、会员自觉维护协会声誉,不做有损协会声誉的事;

  9、协会负责人要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管理事务,为其他会员服务。

  10、员必须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协会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于退会费。

  第三章协会内部管理

  一、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

  2、捐赠和赞助;

  3、协会自筹经费为主。

  二、协会经费用途:

  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奖励费用

  三、经费管理:

  1、协会副会长管理协会会费;

  2、经费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管理人员调动或离职时,要与接洽人办理交接手续;

  四、召开例会:

  1、协会例会每周至少召开两次,各部负责人向上汇报工作总结。例会由会长主持,会长安排下阶段工作。

  2、会议通知、会议事务安排、会议记录、会议考勤等工作由组织部具体负责。

  3、与会者不得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勤,特殊原因须事先做到书面请假,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吸烟,吐痰。

  4、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公开批评,警告以及罢免该同学的社团职务。

  5、在期末评定时,对计算机协会所有成员进行评比考核,将给予不同程度的评定加分,对于表现突出者学期给予表彰。

  6、不准不经协会的允许以协会的名义私自拉取赞助。

  第四章协会组织机构

  一、协会负责人定期由管理宣传部选举产生,各分部负责人由会员选举产生。协会如需更换负责人,须到系履行变更手续。协会设会长一名,设备组组长2人、活动组组长2人、组织组长2人。

  二、各项活动由策划部策划,并交于组织组组长,活动后各部长向协会负责人总结活动总结。

  会长:统筹全局,协调各部。批准百元以上的财务支出。负责各活动全局发展动态进程并及时做出适当调整。做出协会短中长期的发展目标并实施负责协会一切组织活动和日常事物,指定和安排会内活动,制定计划,方针。具有最终决定权和否决权。

  组织部:

  负责策划每一次活动开展的全程和每次应具备的活动用具,赛场布置并负责每次活动中的文艺节目的插入和有关活动的组织。并设制各类活动的海报,展版结合协会整体规划,协助其他部门策划各种形式的校内外宣传活动。

  设备组:组建、维护、更新计算机协会网站,做好网络学习带头作用。

  附则

  1、协会会员尊重计协大局、服从协会领导。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计算机协会。

  3、本章程自即日此起开始生效。

  4、非计算机协会会员不得进入网络试验室机房。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7

  1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 日 常 管 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财 务 管 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 比 制 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一、总 则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细 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 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三、说 明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2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现社团共包括:广播站、海韵文学社、未名话剧社、英语俱乐部、NINE-X动漫社、POP街舞社、DISCOVER摄影社、极影轮滑社、等。

  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社团组建。

  1、各社团必须有确定的社长及社团成员。社团人数在20人左右。

  2、组建新社团须先写创社申请书,上交到实践部,经实践部、团委书记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创建。

  二、社团活动。

  1、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本社团该学期的活动总计划书(包括社团成员名单、社团活动安排等)。

  2、活动申请。各社团在组织活动时,必须事先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申请书,经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3、活动组织。

  (1)、活动宣传海报必须张贴在宣传栏中,不得随意张贴在诸如走廊墙壁等处,不得覆盖其他张贴文件。

  (2)、活动期间,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3)、活动期间保持活动场地清洁,不得损坏学校设施。

  (4)、任何社团、社团成员不得在非活动期间滞留在活动室。

  4、活动总结。各社团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

  三、社团考核。

  1、每学期末,各社团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该学期社团活动总结。团委实践部将根据各社团总结、平时社团活动考察记录及违规情况对各社团进行考评。

  2、每一学年终结,实践部将对各社团进行学年考评。对表现突出的社团给予表扬,评定为先进社团,对表现糟糕的社团,将取消社团资格。

  3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努力培养“四有”人才,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具有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各类社团,建设受欢迎的社团,发挥个人的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 指导方针:弘扬主旋律,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 承认各社团章程,对某种社团具有浓厚兴趣,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如:仪容仪表必须合格,做事做人必须文明)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七条 本校学生社团受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学校团委受党总支的委托,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本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自筹。需聘请人员,自己联系。

  第九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十条 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相关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学校团委。

  第十二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负责人;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学校团委审查通过。学校团委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会员会议由会员组成,会员会议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 各社团应当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报学校团委批准和备案。

  第十九条 会员会议作出决议,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会议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会议选举通过,经学校团委审查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中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条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组成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六条 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七条 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社团“自我发展、自我锻炼、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第二十九条 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条 各社团需在每学期初修订好本社团章程,并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学校团委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次活动的教案。学期末各社团要组织一次成果汇报展示,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

  第三十一条 中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会议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应当向学校团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或各校的有关规定和指导;

  (三)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四)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五)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行使及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社团自行制定细则进行规定。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8

  一、社员须严格遵守宗村小学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

  二、社员之间必须保持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文明礼让。如产生矛盾要合理解决,避免将矛盾激化。如有在社团活动时违纪者将按造成影响程度予以批评、警告、退出社团处理之一。

  三、在社团活动期间凡是发生任何意外必须通知社团负责老师或社长。

  四、社员要自觉保护社内物品,积极维护社团形象,自觉进行宣传。

  五、从即日起,定于每周五开展活动。若无特殊情况,请所有社员准时参加。如三次以上无故不到者,将被认为自动退出社团。

  六、如社员因病、事等未能到会或参与社团活动者,须提前通知社长请假。

  七、服从社长团与老师的安排,不得发生顶撞老师,社长的行为。

  注:为保证社团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此规章制度。

  每位社员应团结合作,各施其职,出谋划策,共同发展,壮大社团。我们是因为兴趣才走到一起,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这份热情,共同为社团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9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青扬篮球社团的目标:篮球进校园

  第二条青扬篮球社团的口号:团结、友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第三条青扬篮球社团人的基本素质:团结、进取、自律

  第四条遵章守纪,服从教练和队长的安排是每个队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二章纪律

  第五条队员应按时参加每次集体活动,通告有比赛或训练活动而不能到场的队员应事先请假,两次缺席或不参加球队活动又无说明者视为自动退队。

  第六条球队队员须服从教练及队长的指挥、安排和要求,出现问题应及时向领队、队长或教练汇报,共同解决问题。

  第七条队员上场后,必须端正态度,积极投入比赛,认真执行球队战术安排,服从场上队长的组织,如有违反,立即将其换下,并取消其下场比赛的上场资格

  第八条在场上应服从裁判,讲究体育道德精神,尊重对手。

  第九条场下队员不得随意走动,应积极做好热身准备,认真观看比赛,并从中学习战术配合及经验。

  第十条队友之间要和睦相处,建立亲密的兄弟关系,对队友比

  赛场上的表现有意见和建议的可以当面、及时提出来,不得有在背后批评、议论队友等行为

  第十一条所有队员应以我们共同的利益为准则,团结互助,做到品德与球艺共同进步。

  第十二条队员应处理个人情绪,不得将个人不良情绪带到比赛和训练场上。

  第十三条比赛时,所有球员一律服从教练及队长、领队的调度和安排,服从裁判,不得擅作主张。

  第三章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所有队员都享有比赛时上场的权利,上场时间由教练及安排。

  第十六条所有队员都有义务收集球讯和联系比赛。

  第十七条所有的队员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如遇到调配及其他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向教练、领队或队长提出。

  第四章:礼节问题

  第二十二条进场前:进场前一分钟,在所有赛前的准备活动后,全体队员(包括主力出场队员和场外替补队员)围成一圈,由队长数”1,2,3”,然后说“十一建”,所有队员再跟着大吼“必胜或加油!”,提升士气。

  第二十三条进场:在有裁判的时候,一定不要先行进场,要在裁判的带领下进场,对方怎么进场不管,我方要站好一排,由第一名队员带头,由中场中线直走,同时齐声大喊“向学习”。直至中

  圈再散开,站好各自的位置。站好位后,中圈跳球手要主动向对方握手,其它队员也要主动向各自位置上的队手握手。

  第二十四条比赛中:如果与对手有任何摩擦,注意要自己控制情绪,这种时候不要多言,裁判,队长和教练会临场处理,我方队员应该主动退让一步,主动上前表示友好,或关心对方情况或伤势,主动说“不好意思”。就算有任何其它事,都不能出现打架骂人的言行,一切等比赛结束后再做处理。

  第二十五条比赛结束:队员不要马上离场,应该在中圈附近站成一排,对对手举手致敬,还要说“向学习”,然后再集体先向裁判席举手行礼,再向全体到场观众举手行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20xx年9月8日起实施。

  我相信通过以上工作计划的实施,在加以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一定可以在20xx年这一充满了机遇与挑战的年份里,再创佳绩,续写辉煌!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10

  1、书法重在于静,专心对待每一张作品。

  2、每周聚会必须带好练习书法所需工具(如字帖、毛笔、钢笔等)。

  3、每周活动时间准时到活动室练习书法,若有事者,必须向社长请假。

  4、如发现不是来练习书法,而是来“消遣”的,请自动退出。

  5、练习书法时,不准吃东西,不准窃窃私语,不准随意走动,不准乱丢垃圾,看小说等。

  6、活动时必须保持安静、清洁。

  7.爱惜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等乱涂乱画,不得在桌子上乱刻,乱画.

  8、严格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人不服从者,请自动退出。

  9、互相帮助,互相学习。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11

  一、团委员会:

  设团长一名,团支书一名,副团长一名,全权负责团内一切事物。其职责制订、实施团学期工作计划;

  2、审阅各部学期工作报告(计划);

  3、对各部部长和成员考核、审查;

  4、对具有特色的综合性活动统筹安排;

  5、召开例会和临时性会议。

  二、新闻部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副部长一名,干事6~8人。

  该部职责

  1、撰写新闻稿,负责对日常新闻稿件的审阅、筛选、修改、校对,及时报道校园热点新闻事件。

  2、负责查阅、核对发稿情况,整理、统计各部的稿件数量(每月底进行)。

  三、采访调研部: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副部长2名,干事4~6人。

  该部职责负责团的对外采访工作及新闻事件的收集,尤其是围绕当前学校的热点问题,比较有深度地进行采访报道。

  2、协助新闻中心完成相关活动的调研工作。

  四、展板海报部: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6~8人。

  该部职责

  1、负责新闻中心及团内各类宣传展板海报的制作。

  2、负责对新闻中心及团内各类宣传展板海报的粘贴及展览。

  五、团的纳新流程

  1、报名:12月5日~8日中午11:00~1:00在学林路团纳新咨询处登记个人信息。

  2、面试:12月10日~11日中午11:50~1:00和晚上7:00~8:30都可参加面试,面试地点为西礼堂校会三楼,面试时需交团报名表,见附2。报名展板海报部的同学,如有意从事绘画设计在面试时需交一幅绘画作品,内容自拟;有意从事书写工作则需交一张自己写的软笔书法,内容自拟。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一本社团被称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瑜伽社团,是由瑜伽爱好者组成的团体,依照规定向学院团委登记。

  二本社团的工作原则是“关爱他人,扬人所长,严格管理,积极引导”。

  三性质:本社团是由成立小组自发组织而成立的非盈利性组织。

  四任务:

  1宣传瑜伽的好处,普及瑜伽知识,提高社员的水平。

  2积极发展社员,不断壮大队伍,切实为学员服务。

  3尽量满足社员的正当要求,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4开展校际性的交流活动,加强校际间的友好往来。

  五目标:立足校园,面向社会,使协会发展成为学院及郑州市都有影响力的学生组织。

  六本社团受外语系团总支的直接领导,接受其全部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

  一社团设社长一名,任期二年,由全体成员直接选举产生。

  二社团设副社长一名,协助社长处理协会事务,,&监督各部门情况。

  三社团常设组织如下:

  1财政部:部长一名,干事二名

  2宣传部:部长一名,干事二名

  3外联部:部长一名,干事一名

  4组织部:部长一名,干事一名

  四财政部职责:

  1负责各项文件档案建置工作

  2会费的收缴,各项活动的预算审核,财务帐册的编制管理。

  3社团的各项财产的管理和维护。

  五宣传部职责:

  1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宣传活动,包括各式宣传材料(海报,宣传画等)的制作工作。

  2在校内宣传社团信息提高社团的知名度等。

  六外联部职责:

  1与学校其他社团及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

  2负责社团在组织活动时经费的征集。

  七组织部职责:

  1社团各式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备案。

  2负责对会员进行瑜伽知识的传授。

  八会长因故无法工作时,由副会长代理,至原会长任期届止。若副会长亦发生相同情况时,由各现任干部中选临时会长,临时会长任期至成员大会召开后选出新会长之日。

  第三章

  一会员资格:

  1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正式在籍学生。

  2瑜伽运动爱好者。

  3赞同社团成立原则。

  4完成入会手续者:包括填写成员注册表及缴纳会费。

  5注册登记经社长审核签字者。

  6没有受到学校处分和不良习惯者。

  二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优先参与协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2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选举罢免权。

  3享有大会中发言权,表决权。

  三社团成员应尽以下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各项会议议案。

  2遵守训练场纪律和礼仪

  3按时参加每次训练及成员大会,遵守社团纪律

  4爱惜社团所有教学器材

  5按时缴纳会费

  四社团成员登记应于该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审核通过

  五成员退出社团时应办理推社手续,社团取消成员资格或个人原因,会费不退还。

  第四章会议

  一社团常规会分为成员大会和干部大会两种

  二成员大会于每学期初末固定召开。由社长主持,社长于学期间视实际需要或半数以上正式学员临时召开成员大会。

  三成员大会须由成员半数以上出席,方得开会。

  四社团干部每月固定召开一次例会,由社长主持召开,各级常设干部须参加。此外,视活动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章选举罢免

  一社长候选人资格如下:

  1校规中明文规定社团负责人必备条件。

  2社团正式成立

  3具有服务热忱,有领导筹划能力者

  二社长候选人产生程序如下:

  1德才兼备,自愿参加竞选者

  2由上任社长推荐者

  3由干部三人以上联名推荐者

  4由正式会员五人以上推荐者

  5若无上述情况者,则于投票当日开放自由报名

  三社长选举定于学年下学期末成员大会中,以不记名投票决定。

  第六章经费

  一社团经费来源如下:

  1各成员缴纳会费

  2赞助金及自由捐款者。

  3其他合法收入

  二社团年度总决赛应与每学期中了前制成报告提议。

  三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会费应全部用于社团建设及其他开支,尽量节俭节约,在资源有限发挥协会效能。

  第七章对外活动

  一社团与其他校内外社团所举行的交流活动,联系活动,必须经过院团委审核通过。

  二社团所聘请的校外指导教练及外籍教练,需经会长,副会长上报学校批准。

  三社团所举行的各项活动,成员需严格听此会长,副会长项目组领导,对于不听从领导,造成后果由个人自负,协会保留追罚权利。

  第八章附则

  一本章程解释权归本瑜伽社所有。

  二本章程自公布起实行。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13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本社团制定了以下制度:

  1.团员应准时参加排练,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和演出,需事先向团长或老师请假。

  2.团员在参加基础训练和排练中,应思想集中、演唱认真,努力达到老师提示的艺术要求。团员有艺术见解或合理建议,应课下反映,不允许当场发生争议,以免影响排练计划的进行。

  3.训练时应保持排练场地卫生整洁,在社团活动期间不允许携带零食进入活动场所。

  4.积极参加演出,遵守演出纪律和演出场所规章。

  5.团员应当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树立虚心、勤奋、刻苦的学习风气,不断提高各自的音乐水平和艺术修养。

  6.合唱社团是一个集体,合唱不仅是学习音乐,也是一项最好的培养合作精神的活动.要求队员具有凝聚力,保声部要讲求和谐统一,要讲团结,讲互助.学会倾听他人,学会融入。

  7.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退出合唱社团。

  8.每学年合唱社团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出合唱社团。

  9.社团的活动时间:每周星期三下午4:00至放学。

  10.综上所述违反三次以上者取消优秀团员评选资格。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中国石油大学老年书画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我校离退休职工自发和自愿组成,为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成的宗旨开展各项活动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在中国石油大学离退休处老年大学领导下实行会长负责制。

  第四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大学离退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2)开展有关书画活动,弘扬祖国文化,歌颂祖国、宣传礼貌社会。

  (3)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老年人的书画特长。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1)组织会员联谊会,密切会员间的信息交流;

  (2)组织策划会员的书画交流活动;

  (3)组织策划本会会员内部书画展览;

  (4)组织会员参与社会上各种书画交流活动;

  (5)开辟与协会有关的交流平台,供会员交流;

  (6)为协会会员供给各种与协会相关的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协会的会员实行个人会员制。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程序:

  (1)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2)提交入会《会员登记表》,提交理事会讨论经过;

  (3)按年度缴纳会费。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提议的权利;

  (4)对本协会财务帐目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形象;

  (3)按时交纳会费(含相关活动经费);

  (4)会员对自我的安全负全部职责;

  (5)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会员退会:有下列情景者即为退会:

  (1)会员本人申请退会(可口头申请);

  (2)未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会员除名: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的,经理事会表决经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经过协会章程和协会选举办法;

  (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3)审查和经过理事会的年度规划及财务报告;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本协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1)本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共7人组成,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理事3人,均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离退休处备案(协会根据实际情景能够减少或增加成员);

  (2)理事会尽量做到分工明确、运作有序、办事高效;

  (3)理事会的职权是:

  a)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b)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规划和财务状况;

  c)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d)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e)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4)理事会各组成人员的职责:

  a)会长:全面负责协会工作;

  b)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协会活动的会籍管理。

  c)秘书长:负责协会的各类文件的书写和收发及整理,协会通知的拟定和整理。负责协会的物资帐务处理,保证帐物相符,并协助做好安全与后勤工作。

  (5)协会的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热诚协会组织工作,不计报酬;

  b)在本协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c)身体健康,能坚持本协会的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协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协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根据协会规模的大小,能够设置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可设小组长一名,作为协会兼职联络员和信息员并负责小组活动的组织开展。

  第五章、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原则

  第十七条、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活动经费);

  (2)离退休处下拨的资金;

  (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会员会费的交纳: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即在每年度末缴纳下年度的会费。

  第十九条、经费的使用:

  (1)会员交纳的会费及协会组织活动产生的费用须用于本协会正常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2)会员缴纳的书画装裱费用按实结算。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协会的财务规章制度,强调公开,透明化管理:

  (1)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全部要开具正规发票,有活动参与人员两人以上证明后,交会长审批;

  (2)自成立之日起建立明确帐目,所有帐目要及时入帐;

  (3)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协会的财产;

  (4)协会理事会定期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

  第廿一条、协会的资金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理解会员大会、协会理事会和离退休的监督。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廿二条、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协会会长负责,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

  第廿三条、协会的安全管理:

  (1)协会所有的活动开展必须在贴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会员开展活动时必须遵守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有黄、赌、毒等违法违纪行为;

  (2)会员一般情景下只能在协会指定的场所开展活动,若有新增地点,必须在活动开展前报理事会审批;

  (3)会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注意自我的言行举止,不得出现有损学校和协会的形象、协会名誉的行为;

  第廿四条、协会的活动管理:

  (1)协会每年按计划组织活动,活动计划发至个人;

  (2)协会会员不得借用本协会的名义开展与本协会主

  题无关的活动,严禁开展不健康的活动;

  (3)相关活动公告将以文字通知的形式在协会活动地点公布,重要的`紧急活动另行电话通知。

  第廿五条、协会的宣传管理:

  (1)协会的所有宣传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包括协会每次活动信息的发布,协会大型活动的策划工作;

  (2)理事会的其他成员应当协助办公室的宣传工作;

  (3)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的,各小组长是本次活动宣传报道的第一负责人。

  第廿六条、协会的会籍管理:

  (1)协会会员的发展、会籍的管理由协会办公室负主要职责;

  (2)协会会员一旦入会,会籍保存一年,履行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下一年。自动延续其会籍;

  (3)按年度建立会员名册,妥善保存相关的材料。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廿七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经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经过。

  第廿八条、修改后的章程报离退休处备案。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廿九条、协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提议。

  第三十条、协会终止前,经会员大会指定人员清算财务情景。

  第三十一条、协会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离退休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离退休处备案之日起生效。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15

  1、在社团里,绝对不能容忍那些抱有随便玩玩态度的人,禁止在社团里,做任何一切违反校规校纪的事情。如有发现,一律请社团,毫不留情面,所以请大家自重。

  2、社团里大家应该和睦相处!这个是进入街舞社的基本条件。

  3、在社团里,每次都按时训练,认真着,据情况给于一定的加分。

  4、上课时,如有不认真的情况,按情节扣除分数。

  5、根据街舞社,社长和副社长的规定。

  6、学校把排球房旁边的舞蹈房分配给我们,每周三的下午放学以后。必须要准时到

  7、如有事情需要请假,应当事先联系社长,或者社长。没有原因而不到者,一律扣除分数,累计一定的次数,则自动退出出社团,具体次数(等我们讨论出来)

  8、社团每个月都会举行一次斗舞活动,所有人都要参加。让大家感受下街头文化,更好的学习他人的优点,弥补自己的不足。(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由社长另行通知!)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16

  1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 日 常 管 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财 务 管 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 比 制 度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17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使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要求

  1、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生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社团活动前要制定工作计划,简要注明本学期拟开展的活动计划,报学校政教处审核。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才能执行活动计划。

  4、各社团开展活动要紧扣社团宗旨,以提高社团会员的技能为根本出发点,不得开展有悖于本社团宗旨的活动。

  5、社团活动要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能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6、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

  7、每次活动,要邀请家长、老师或社会志愿者担任社团活动导师以保证活动安全。

  二、活动实施

  1、学生社团在组织各项活动之前须提交活动申请报告,未经批准组织社团活动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2、学生社团按工作计划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必须在上交政教处备案的社团活动计划中注明并得到政教处或学校的同意;如属临时性或特殊情况的活动(含外出活动)需就该项活动向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政教处和学校审核同意方可开展。

  3、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须首先向政教处申请报批:

  (1)、全校性的比赛及其他活动;

  (2)、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3)、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申请举办上述活动须在活动两个星期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学校审核同意后学生社团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地点、组织单位、负责人;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指导教师意见;组织方式;

  4、学生社团不能开办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

  5、社团开展活动,凡是名称或组织成员为跨校的均为跨校活动,此类活动必须经过政教处批准。未经许可,不得组织跨校性活动,特殊情况须经政教处和学校报上级管理部门同意方可组织开展。

  6、活动负责人要统筹安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三、其他

  1、活动结束后,社团的负责人须及时进行记录总结并保留有关资料。

  2、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张贴物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且署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项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图画和标志。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18

  1、维护舞蹈社团形象,在工作中生活中,社团队员要团结友爱,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文明礼貌。

  2、队员在会议和活动过程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常规训练须准时到场签到,不得代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活动,应提前向负责人或指导老师作出书面请假。一学期内多次缺席或请假者,给予退会处理。

  3、各队负责人每一个月,对本队学习、活动进行一次书面总结,记录每次学习内容,以及会员的学习情况和要求。

  4、在常规训练过程中,必须以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不可打闹、嬉笑,不可做与训练无关的.事情。

  5、社团的一切活动以《团章》为最高准则,所办活动必须在学校规章制度的允许范围内开展。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19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社社员明确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扩大音乐教学的影响,使学生有展示自我的园地,展现音乐特长生多姿多彩的学习实践生活风貌为宗旨,把合唱团打造成一流的音乐社团。

  第三条:本社是受学校领导,有音乐特长和兴趣学生参加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四条:凡承认本社章程,所有对唱歌有兴趣,且有一定的音乐素养的学生都可以参加。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寻找优秀的歌唱人才,由班级推荐的音乐特长生选拔构成。报名后经机构成员审议通过,即可加入本社团。

  第五条:本社社员的权利

  (1)社员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社员有对本社提出评论和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本社社员的义务

  (1)社员有自觉遵守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2)社员有积极表演、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与本社经常联系、积极反映情况的义务;

  (4)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活动内容和形式:

  第七条:每周下午进行活动。

  第八条: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小汇演。

  第九条:社员积极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每学期评出优秀社员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符合学校规定者,在综合测评中也可相应加分。

  第十条:社员作品在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和各项活动中获奖的,也相应加分,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20

  1、本社是由校政教处组织管理的学生团体,是提高广大学生书法水平,引导他们学书法、爱书法的专门组织,是我校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社团只招收本校的学生。

  3、申请入会的学生必须行为端正,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社章程,并且有上进心。

  4、凡申请入会的学生,都必须填写一份申请表,并由班主任签字,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社团正式会员。

  5、会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将公有财产给予他人。

  6、会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召开的会议以及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会员资格,其他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7、凡本会会员不得拉帮结派,不得聚众闹事,不得参加各种非法的团伙组织,如被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8、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团,必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团。其他会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团。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21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日常管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财务管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比制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一、总则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细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三、说明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22

  一、纪律管理

  1、准时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不迟到、早退。

  2、活动期间不能私自离开活动室。

  3、画室内不得打闹。

  4、严禁带吃的东西进入活动室。

  5、如有事不能准时来或不能来的同学,需有班主任老师签名的请假条。

  6、每次活动开始,社长负责清点社团成员人数。如有缺席,须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

  7、社团成员不能私自进入活动室,不经社长及指导老师允许不能带非本社团成员入内。

  8、无故旷课三次按自动退团处理,退团后本社团将不再录取。

  二、物品管理

  1、爱护社团活动教室内所有物品,若有损坏,落实到个人,由损坏者赔偿;若不知具体损坏物品成员,则由集体赔偿。

  2、社团内的书籍不能带出活动室;如果借阅,需到负责人下登记;归还时,如果书籍破损,借阅者需拿回修补;若无法修补,按现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

  1、活动室要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2、每次活动结束进行打扫卫生。按值日表进行。

  3、打扫要求:画具、桌椅摆放整齐。教室需拖地。

  四、其它

  1、活动结束后,由社长负责锁门。

  2、社团社长、副社长要齐心协力组织好社团的`各项活动。

  3、社团所有成员都有为本社团发展献计献策的责任和义务。

  4、每月对社长、副社长的工作进行评价,对社团管理提出个人意见。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23

  英语沙龙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原则,对社员提出的关于社团建设和社员自身权利的合理要求和建议予以高度的重视,尊重社员的意愿,对社员负责。社员在按照有关制度享有入会和退会自由的同时在社团组织中要服从英语沙龙社团的领导,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1、英语沙龙社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箭、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二、社团定期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员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坚定正确的方向,热爱祖国,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素质。

  6、重视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面,认清我要学和要我学之间的关系。

  英语沙龙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渠道。英语沙龙将进一步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社团进行管理,把社团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从而规范社团行为,实现同学、社员、学校和英语沙龙监督的三维一体化。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强社团内部的管理,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推进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而使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更上新高。

  社团规章制度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本规章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团,任何人(团领导除外)无权修改!希望各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各次活动,很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24

  一、部门职责

  1.沟通学生社团与我系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联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和反馈各协会要求,帮助协会解决实际困难;

  2.加强我系学生社团管理,加强协会合作、整合、分配资源,促进协会稳步发展;

  3.对协会活动和发展提供服务、进行监督、完善评议制度,对社团活动定期评议、惩罚分明;

  4.注重工作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

  5.发展同各院系学生社团的'交流与合作

  二、奖惩制度

  1.社团部建立考核评比制度,每学期由社团部面向部分协会会员组织评比表彰工作成绩突出,贡献大的社团组织及协会负责人.初步定为一个优秀社团及一个优秀会长;

  2.各协会在内部评选出优秀会员若干名,并向社团部上报,由社团部同意给予适当奖励.初步定为各协会一名优秀干事;

  3.对于在协会活动中重大失职的会长或协会各部门负责人,社团部有权给予批评及建议,酌情予以处理。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努力培养“四有”人才,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具有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各类社团,建设受欢迎的社团,发挥个人的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指导方针:弘扬主旋律,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承认各社团章程,对某种社团具有浓厚兴趣,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如:仪容仪表必须合格,做事做人必须文明)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七条本校学生社团受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学校团委受党总支的委托,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本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自筹。需聘请人员,自己联系。

  第九条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十条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相关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学校团委。

  第十二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负责人;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学校团委审查通过。学校团委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会员会议由会员组成,会员会议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会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各社团应当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报学校团委批准和备案。

  第十九条会员会议作出决议,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会议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会议选举通过,经学校团委审查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中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组成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六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七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社团“自我发展、自我锻炼、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第二十九条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条各社团需在每学期初修订好本社团章程,并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学校团委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次活动的教案。学期末各社团要组织一次成果汇报展示,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

  第三十一条中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会议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学生社团应当向学校团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或各校的有关规定和指导;

  (三)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四)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五)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行使及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社团自行制定细则进行规定。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26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准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需求,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自主创业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快乐创业协会在学院领导和老师的大力支持下,由一群积极的业务精英和管理人才齐聚一起;经院领导审核院团委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组织,社团干部全部来自我们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在校大学生;

  第二条:本社团是在院团委监督及院社团部的领导的管理下,由爱好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直接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并通过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来增强协会的影响力和实力,提高协会综合水平和整体素质;让大家在参与社团的工作中:“自我锻炼、自我总结、自我反省”不断地提高个人的实践能力;社团的口号和发展方向符合当代大学生就业的需求;

  第三条:本社团本着坚持:“人性化管理,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为宗旨,让更多的人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热爱社团工作,服务科贸,加强自身理论学习,积极主动参与社团实践活动。宣传口号:“奋斗的大一、梦想的起步、需学习规划、坚持到底”;

  第四条:“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自我管理”为工作理念,发扬“为他人植树乘凉”的奉献精神!按照:“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新、工作重点突出、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科学”六点要求完善自己的管理服务水平!

  第五条本章程是本社团一切活动的基本准则,各会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章活动宗旨和内容:

  第一条活动的宗旨:提升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就业能力,加强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和个人口才;

  1、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国家和学院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协会内在实力;

  2、加强学生社团组织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思想学术交流,增进学生之间友谊和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3、组织承办各类型校园文化活动;

  4、加强培养协会干部的管理和社会实践能力;

  第二条协会活动范围:

  进行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学术科技(口才技巧)、文化娱乐、社会实践(业务拓展)、志愿服务(农村支教)、体育竞技(武术培训)等;

  第四章社团组织机构:

  一、主席团、信息部、各部门工作部署及构想:

  1、主席团(会长团):

  会长、副会长分别作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分工负责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绩的评审;相互监督和考核工作能力;每个月开一次全体协会干部工作总结大会,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作下个月工作打算;每学期期末做协会工作的奖评和干部选拔;每学期开展二到三场有意义的文化活动(文艺比赛、演讲比赛等)以及组织好各部门的联谊活动和开展各项工作交流;

  2、信息部(秘书处):

  负责协会新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大文件的起草,协助主席团开展日常工作、协调工作;管理主席团、各部门文件档案(工作计划和备案);对学生干部每期进行注册、备案;负责各类会议的通知、签到、组织会议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每期的工作计划和每星期一次例会、每月一份工作总结以及年度全体所有部门的工作报告总结表彰大会);对各部门评优工作进行评分,完善部门责任分工到人,秘书处每次派专人到主席团、各部门参加日常会议并做会议记录和资料整理;

  3、学联部:

  组织有意义的学习交流活动和专业知识竞答;让同学们产生主动去学习的兴趣,而不是被动的去学习知识理论;通过实践的理论(演讲)比赛来锻炼同学们的胆量和口才;把学习专业知识的掌握放在首位,用学习、工作成绩来回报学院、父母的教育培养;以及组织我们协会开展的文化、文艺工作的宣传,通过一些校园文化活动(班级才艺竞技),娱乐校园沉寂的气氛;提供大家一个轻松的学习和工作交流的平台,在自己创造的舞台上打造属于我们自己的特色,用自己擅长的表演展现我们大学生的能力,弘扬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4、宣传部:

  A、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B、负责社团横幅、海报的绘制和宣传;

  C、负责社团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D、负责协会的各项工作、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协助各部门对内对外活动宣传;以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我们的工作成果;其他学生组织各项宣传工作;

  5、商务部:

  为我们协会开展的大型活动争取社会赞助和外界大力的物质和精神支持;与兄弟高校学生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各项工作交流活动;维护我们协会的正当利益,承担就学生工作问题与学院各学生组织的咨询工作;负责社团与校内外其他学生社团组织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和知名度。深入市场(或学院)调查:了解基本的本地特有的人文、生活习惯、消费水平进行研究分析并做好记录;

  6、策划部:

  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筹备策划书)和制定招新宣传资料(运作方式、营销模式);做好二方面准备:通过对学院(市场)实际调查拟定对协会的工作、业务提出可性的方案和策划;备用活动的流程和实施方案;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7、业务部:

  主管全权负责协会的各项业务工作,由协会信息部秘书长管理本部人员、业务资料;总代理和业务员负责1-3个不同的业务任务量;业务员必须从事1个业务为标准;主管根据业绩的程度可对优秀的业务进行奖励和提升优秀业务员晋升代理;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任务量和任务目标;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记录和总结向主席团、信息部回报工作内容;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勤工俭学工作,培养自己的销售水平和营销技巧!

  8、人事部:(干部选拔、考核、培养建设方案)

  A、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工作、活动合作,提升我们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的实力和影响力;增强各部门工作上的协调和整体凝聚力;我们要先做到整合内部的团结,再走出科贸,吸引和学习其他高校组织的管理模式加以运用;

  B、决策机制:各项工作开展时,先由各部门进行讨论和策划,再上报主席团进行工作安排部署分工协作、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到三点工作上的:“管理、理论、思想”创新;

  1、在管理上,我们要完善我们的组织机构,发现工作存在的问题,解决和落实工作中漏洞;

  2、理论上:我们要建立适合我们学生会组织发展的章程和工作计划;

  3、思想上:用“责任和分工”解决职务管理造成不当的影响;在心态上: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念,敢于无私奉献,把我们学生会组织当着我们的家一样去建设;

  C、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进行提升和评优;对于主席团、各部门干部的评审公平公正对待;对我们学生会组织存在的难点和弊端进行整顿,不合格者进行辞退;

  D、自律机制:学会自我反省、自我总结、不断提升自己的修养;提升我们整体的办事效率和能力;

  E、反馈机制:学会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解决问题、总结落实责任;杜绝搞派系拉关系,保持良好的作风和相互督察举报;部长带队考核协会干部在信息部的工作记录和工作内容作为评优的前提;对工作业绩和能力进行审核上报主席团;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开展;加强协会运作能力和规章制度;

  9、武术教练、武术助教:(负责培训“宏楠武术培训小组)

  武术教练等同“副会长”只专职负责武术培训;负责和组织协会开展的武术训练,制定训练计划和工作安排;协助主席团组织武术学员应对协会或学院开展的各种类型的校园文化活动的演出;

  第五章社团管理运作条例:

  第一条湖南科技经贸学院团委,院社团社团部是本协会的主管部门本社团受院团委、院社团社团部的直接领导,由院体育部协助指导管理工作,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条本社团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定于每年的六月及十二月份举行,届时全体会员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社团负责人

  第三条:协会全体成员大会职责

  1、制定、修改章程。

  2、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和干部的选拔。

  8、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条本社团设置会长一名和副会长三名,本社团的社团干部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由社团干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第一任正副会长由创始人担任和任命)。

  1、社长职责: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处理本会的各项事务,对本会全权负责,对本会重大事务作出决定;有权调整本协会的组织机构人员;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负责与其他社团或校外单位联系;代表协会参加学校召开的社团会议,下达会议的具体情况忽然布置各项工作。

  2、副社长职责:负责招新工作;与会长共同管理协会,如会长不在时,副会长有权对重大事务做出决定,可以召开各项会议,代表会长参加学校各项会议及处理相关事宜。

  3、协会干部职责:以学习为首,热爱协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球技和篮球常识,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四条:本社团的重大决议需以会员总数3/4以上出席,并由出席人数的过半通过后方起作用,更变社团宗旨,口号及解散社团,修改章程,任免正副会长,须由会员总数3/4以上出席,出席会议的4/5以上通过后方有效。

  第六章会费管理制度和财务规划:

  第一条本社团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收入、赞助和其他收入。

  第二条普通会员入会时须交纳会费30元/期,社团成员须交纳会费

  20元/期,本社团开出会费收据和发放会员卡。

  第三条财务部每学期需提交一份经费使用报告,并接受所有会员的监督。

  第四条本社团本着量入为出、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的开支,本社团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宣传费用

  2、订购协会日常工作费用的费用

  3、开展活动所需经费

  4、奖励优秀会员的奖金

  5、临时的特殊经费(工作报销)

  6、协会购买武术器材支出

  其他一切项目不予支出,特殊经费需有会长和财务部共同通过。

  第七章社团规章制度

  1.》在工作上严重失职有损协会形象者:可立即终止其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

  2.》损害协会利益或泄露协会机密者:可立即终止其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

  3.》开会期间进行考勤登记、会议记录、有特殊情况需向信息部汇报,以及事后一定要进行书面形式请假在信息部存档;缺勤达10次上者:无法胜任该职务,可立即终止其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

  4.》各部门之间应:相互学习、相互协作、各司其职、按章办事,每一位成员都有义务维护本协会利益;

  5.》每一位成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应遵纪守法、诚实信用、文明礼貌、工作积极热情、乐于助人;

  6.》每一位成员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上进心强、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服从协会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协会开展的活动和业务;

  7.》每一位成员都可以对协会开展的工作和规章制度,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正确的方案;

  8.》本协会全体成员一律平等,只是“责任和分工”的不同;

  9.》每一位成员都可以考核和监督部长级上的干部,每一位成员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以及享有协会每月和年终评优权利;

  10.》本协会的各位成员必须认真对待协会的各项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11.》每月评出对协会做出贡献的四名成员进行证书奖励和二名红包奖励以及部长级以上干部做每月工作总结、以及工作内容在信息部存档,作为评优的前提;

  12.》本协会每月开一次全体大会:部长级干部作工作内容总结和成员自由言论,以及评出每月的优秀干部进行奖励;协会任何一位成员在参与协会的工作中获得利润的20%回报给协会,作为协会的奖励基金;

  13.》以上的规定从20xx-3-26号起生效并严格执行;

  注:本手册规定、解释、修改权最终归《快乐创业协会》;

  第八章社团纪律

  第一条遵守校纪校规,服从院团委、院社团部和本协会会长的领导。

  第二条会员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维护本协会的利益。

  第三条不做有损学生自我形象和社团形象的事。

  第四条不做有损社团和其他社团利益的事。

  第五条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缺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学期会议、武术等事项无故缺席活动累计达五次者,做自动退社处理

  第九章会员的权利

  第一条会员有自由加入和退出社团的权利(退社必须书面通知社团,经社团统一方可退社)。

  第二条会员向社团提出建议,指出社团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的权利。

  第三条会员拥有参加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四条会员拥有竞选社团干部的权利,有权选举担任本社领导职务。

  第五条会员拥有向协会提出组织比赛或其他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享受赞助商9折待遇(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遗失可以申请补办,一次10元)。

  第七条优秀会员可可由本会推荐参加全国篮球裁判员资格等级证,合格后将获得全国统一的裁判员合格证书。

  第十章会员的义务

  第一条会员的义务是必须履行协会的纪律(第六章)。

  第二条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奖惩方法(第九章)

  第三条合理安排时间,协调处理好活动与学习的关系,按时、按质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按时交纳会费,逾期不交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十一章协会的奖惩办法

  第一条在本社团所组织的各类活动中,给取得优异成绩的队伍和优秀队员以及积极参与者给予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张榜公布。

  第二条在本社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如有不文明或过激行为的会员,经协会讨论给予相应的处罚,视其情节轻重,最高给以开除会籍的处理。

  第三条对本社团有突出贡献的会员,社团推荐为“优秀社团干部”,并向该会员所属系院反映。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修改权属本协会会员大会。

  第二条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27

  学生社团是培养和锻炼学生能力的重要文化园地。为促进学生社团正常和健康地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学生社团的成立

  1、我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广东省有关规定和我校的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2、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通过,报学校教学处批准,并在教学处备案。

  3、学生社团成立条件:

  (1)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所属学校的名称。

  (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新成立的社团,其第一负责人由社团发起人民主推举产生,并报校团委批准,教学处备案。

  (4)至少配备一名指导老师。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6)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其它基本条件。

  4、学生社团成立审批程序:

  (1)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上交基础材料,包括:活动报告、活动时间、发起人名单、指导老师签名。

  (2)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材料审核通过后,报教学处批准。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社团: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第1条的规定;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

  (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二、学生社团的管理

  1、我校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团委具体负责。

  2、学生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吸收新社(会)员或作其它方面的调整,必须先指导老师认可,然后报校团委同意,并报校团委备案。

  3、学生社团每学期必须开展五次以上的.活动,活动前必须办理申报手续。校内活动校团委审批;跨校级活动报校团委和教学处审批,校团委备案。活动必须包括时间、地点、方式、人员、负责人、内容、经费等。

  4、学生社团在每学期开始,必须制订出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必须有书面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总结均须向校团委和教学处备案。

  5、学生社团每学年必须在公共场合向全校师生举办一次成果汇报展览,各社团须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

  6、学生社团创办的内部刊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须由团委审查通过并批准。团委有权整改、停刊违反规定的社团刊物。

  7、社团指导老师职责:

  (1)经常深入学生社团,了解社团成员思想、学习,加强与各社员的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专业理论指导。

  (2)指导社团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每学期定期参加全体社团成员或(理事会)会议。

  (3)检查社团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社团活动的层次与质量,指导社团活动,对社团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解决。

  (4)各社团导师每学期课时安排不少于6课时,时间由导师和社团协商安排。

  (5)各社团导师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学术讲座。

  (6)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三、学生社团的奖惩

  1、奖励

  (1)校团委每学期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授予一批“优秀社团”、“社团优秀干部”、“社团优秀会员”、“社团优秀指导教师”等称号。

  (2)校团委为“优秀社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活动基金奖励。

  (3)各学生社团内部每年评定1~2名“优秀社团干部”向学校推荐,由校团委、教学处评定3~5名优秀社团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优秀社团干部在学年评优中可享受与学生干部相同的待遇。

  (4)“社团优秀会员“由校团委颁发“学生社团优秀会员”证书。对“社团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5)社团积极配合学生会工作,积极参与并高质量完成社团部所组织安排任务的,代表学校参加重大比赛或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由社团部视情况决定并上报团委批准后给予加分奖励获授予荣誉称号。

  2、处罚

  (1)社团虚报活动,举办的活动性质与报评不相符的,补报的活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均属于虚报。虚报三次的,取消社团评优资格,暂停审批处分。

  (2)社团连续两月无任何活动的,一律予以暂停审批处分;连续三月无任何活动的,予以注销。

  (3)社团违反有关规定,举办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损学校声誉内容的活动或者未经批准的政治性、纯商业性活动的,一律予以注销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有其他违规活动并导致重大违规事件发生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予以注销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28

  一、须知

  1、文学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员要求退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纳新”办法处理。

  2、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4、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

  5、社员有服从社内各级干部安排工作的义务。

  6、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的义务。

  7、社员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应尽义务,服从学校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8、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集体观念,搞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偏见和矛盾,不应有个人主义,应服从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向社长,副社长,或各部门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反映,以求解决。

  9、日常工作实行操行分制度。

  二、奖励

  对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工作特别认真负责,有特出表现者将给予奖励。

  三、违章(违纪)处分方法:

  1、各位社员应认真遵守本章程,对存在有个人主义,不服从安排,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社员,将按违反的程度给予下列处分:(1)社内批评(2)社内警告(3)建议其自动退社。

  2、对干涉编审部审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影响程度的轻重给予处分,具体处分同上。

  3、各部门应认真工作,按文学社及本部的计划完成任务。违者同以上处分。

  4、每次社务会议应准时参加(必要时应出示社员证),有事不能参加者,应在会前请假,并把请假单放在文学社签到夹内,也可委托各部部长请假;凡无故不参加会议次数达3次者,给予劝退处分。凡每次会议开始后迟到5分钟者,给予社内警告处分。凡请假6次不参加会议者给予劝退处分(特殊情况除外)。

  5、其他违章(违规)行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围内的,将依照本校有关制度,从严处理。具体方法由社长提出建议,由社员会议研究确定恰当的处分,并报指导老师审批。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29

  第一章总则

  1、音乐社团是一个开放性的文娱部门。

  2、音乐社团原则:音乐社团是同学们本着“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学习、自我提高”的目的,以对艺术的“共同的爱好兴趣”为主体组成的学生社团。

  3、音乐社团宗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学术交流,激发同学自我展现热情,提高学校艺术底蕴,锻炼学生交际能力,增强学生表达能力。

  君不闻,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嘤其鸣矣,求其友声。如果你有心与我们经历不同的学习体验,谈笑人生,音乐社团欢迎你的加入,一起引领潮流。凡热爱音乐并承认本章程的同学均可加入成为本社成员。音乐社团竭诚欢迎各级有志同学加入!

  二章社员制度

  1、对象:凡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及爱好舞蹈、演唱、乐器、表演等思想文化的同学均可申请加入音乐社团,可以是个人自愿或由本社成员推荐;

  2、招新:招新时认真登记招新表。

  3、面试:经本社考核后,符合本章程要求的可为本社社员。

  4、社员权利:

  1)社员有权对本社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2)监督本社社团干部的工作,可以向上级反映要求撤换不称职的社团干部。

  3)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无偿享用本社所提供的各种学习辅导资料、文化娱乐活动等。

  5、会员义务:

  1)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团决议。维护大家讲坛声誉和利益。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支持大家讲坛各项工作。

  2)遵守校规校纪,文明礼貌,社员之间团结互助,乐于奉献。

  3)积极向大家讲坛社团提出宝贵意见,不参加非法活动。

  4)会员参加活动要爱护场地设施,保持文明举止端正。

  第三章活动制度

  (一)活动形式:音乐社团以学生才艺展示为常规活动,将定期举办。

  (二)活动安排:

  1、一定要分工明确,具体职责到人。

  2、活动时间:一般放在课余时间,且要注意活动密度,不要太频繁,也不要没有什么活动。

  (三)活动内容:

  社长以及社团其他成员,一定要控制好活动内容的思想性、内容性等,使活动有内容、有思想、有一定的影响力度、从而使活动有意义,要符合音乐社团的性质。

  (四)活动具体流程以及负责人:

  第一步、活动前:

  1、策划:策划进行什么活动。

  2、组织:由活动负责人安排活动时间和地点。

  第二步:活动时:

  1、组织:由活动负责人组织成员进入活动现场,维持纪律。

  2、主持:由活动负责人安排人主持活动。

  (五)活动纪律:

  1、音乐社团会议要求全体社员参加,无社长批准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退社;

  2、各部成员必须服从老师及社长的安排,,凡是集体活动严禁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社长或副社长请假;

  3、大家讲坛是一个言论自由的组织,有不同观点,意见可以进行讨论、辩论,不得有不文明的行为发生,如有发生情节严重者,不论双方对错均取消社员资格;

  4、大家讲坛各成员之间要团结协作,相互促进,不得有推卸责任情况发生;

  第五章活动安排

  社团活动:

  1、活动时间:每周四中午12:00

  2、活动地点:五楼多媒体教室

  3、活动人员:音乐社团全体成员。

  4、活动组织:由社长和老师召集。

  综合汇报演出

  1、活动时间:每学期期末

  2、活动地点:五楼多媒体教室

  3、活动内容:

  (1)内容主要为小结以前工作情况,讨论并决定以后的工作计划。

  (2)根据具体情况,讨论社团事情,并做出决议。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30

  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全称为"塘沽一中计算机社团"。

  第二条:塘沽一中计算机社是以学生为主体的交流学习性的组织,受校团委、学生会领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本社团的活动原则是脚踏实地、实践学习、突出特色、服务大局。

  宗旨

  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社团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注重实践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水平。

  3.普及计算机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会员入会的要求和手续

  1.凡塘沽一中高一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承认社团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社团。

  2.学习成绩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3.每年吸收一至二批会员,人数不限。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会员平等地享有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2.认真学习计算机知识,努力提高操作技能。

  3.会员应执行社团的一切正确的决议。

  4.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供数据。

  5.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有根据的批语()。

  6.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加强本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7.关心社团建设,自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8.自觉抵制和反对计算机黄.赌.毒以及网络传播的反党、反动言论。

  组织制度

  1.社团将举办各种活动,以加强会员的交流。

  2.会员在会内无论职位高低一律平等。

  3.入会采取自愿原则,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集体活动都作自动离会处理。

  社团经费来源

  1.本社团是立足校园,非赢利性学生社团。

  2.捐赠和赞助。

  3.社团有偿劳动所得和其它收入。

  社团经费用途

  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

  内部管理

  1.社团成员互相团结、互相沟通,以增进全校广大同学的计算机水平为目的。

  2.凡本社团成员都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集体上机时,会员必须保持安静和室内卫生。

  4.上机时,严禁玩游戏,不得损坏机房的一切设施,不得改变机器原来的位置,上机时间禁止玩游戏,上网聊天。

  5.凡本社团,有义务服从社团的各项活动的安排,支持并积极参与。

  6.会员平等地亨有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7.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供数据。

  8.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倡议和有根据的批语。

  9.会员必须遵守社团规章制度,维护社团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社团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

  10.会员不准迟到或早退(特别情况除外),迟到、早退累计八次作退会处理并不于退会费。

  11.社团成员凡在上课期间不予合作,对社团有不良影响者,社长有权免去社员资格。

  12.希望社团成员提供宝贵的建议,遵守制度,共建我们自己的社团。

  奖惩制度

  1.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有一定的领导才能者,可视情况定为社长或副社长的候选人。

  惩罚制度

  1.对本社团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社团各项安排者可给予必要的、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

  2.对社团章程不服从,在上机中出现严重失误者给予适当怨罚或视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取消社员资格。

  附则

  1.社团会员尊重中博大局、服从学校领导。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计算机社。

  3.本章程自社团成员大会通过及团委批准之日起生效。

  2计算机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条:外语系计算机社团是由外语系软件专业主办的学生团体组织,是全校性、专业性和服务性的学生社团组织,是我校计算机优秀技术人才的荟萃地。

  第二条:社团宗旨和目标是:我们社团将本着“服务同学,锻炼自己”来提高会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本社团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范围内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本社团须服从系、团委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本社团面向全校招收会员,会员经过申请、面试、注册后即可成为正式本社团会员。

  第五条:本社团会员有义务将本社团发展下去,团结一致,集体荣誉感强,使本社团不断成长和壮大。

  第六条:对本社团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申报系和学院,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条:本社团以外语系软件专业教师为指导,由正副会长发起和成立,本社团成立后,正副会长负责本社团的主要管理工作,在重大问题上有决定权。

  第八条:本社团分以下部门:秘书部、技术部、外宣部。

  第九条:本社团定期在校内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学术性、科学性、趣味性的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十条:对规章制度和章程的修改须经本社团各主要负责人商议,经全体会员表决通过。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31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学生请假考勤制度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是“刺绣协会社团”,以校内喜爱次序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 社团目的: 为爱好刺绣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 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 社团口号:“用激情书写针尖上的青春” 。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成员资格:本校在籍学生,对刺绣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徐州工业学院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协会指导老师和会长提出意见或建议。

  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会员中途退出,需上交说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社团成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组,队长各一名。

  第八条 社长产生办法:

  社长在校学生会社团部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报院团委备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的。

  (四)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

  (五)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六)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九条 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己介绍,技术展示交流。社长发言,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的一些工作要求。

  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会长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学习到的技术动作。

  第十条 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归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刺绣社团。

  第十三条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33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团部工作,加强各协会团结合作,鼓励各协会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各协会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以下规定:

  一.部门:

  1.社团部新干事招聘都要经过面试、实践考查等几个方面的系统考核,接受公文、礼仪等培训。

  2.每个星期社团部干事至少要签到2次,办公室值班一次。

  3.每次部门例会(逢双周三中午12:30)各委员、会长、干事都必须参加。如果有特殊事情必须提前请假,说明原因并征得部长的同意。例会缺席、迟到者,一律罚抄部门规章制度一遍,并于第二天交到部门。(缺席3次或3次以上,将自动取消会长、干事资格)

  4.经社团部批准参与部门活动的非部门内人,部门须帮他们记名表彰。

  二.协会:

  5.出版刊物都要加上社团部指导老师(谢文胜)

  6.每学年开始,各协会要交一份这学年的新生培训目录。各协会每次培训课的名单都要上交(包括主讲人,课程名,参加培训新生的名单)。社团部将不定期派人去各协会交流、学习,监督各协会工作情况。

  7.每次大型活动,都必须邀请社团部指导老师(谢文胜);邀请部门的各兄弟协会,让兄弟协会之间有更多的交流机会。

  8.每次活动的计划书要尽量写详细,并且在活动3周前交社团部策划组审批,后交外联组,帮各协会去拉赞助。

  9.每次活动的所需品(包括场地、道具、物资等),都必须在活动前一星期进行申请或登记。

  10.协会每举办一次活动,都要写一份总结,而且要上台演说,让兄弟协会一起交流、学习成功经验。共同探讨不足之处。

  11.各协会与外校交流都必须写一份外联活动反馈表。(书面)

  12.各协会每月要交一份月总结,交电子稿。

优秀社团规章制度 篇34

  社团部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举办合乎学校规定和法规的活动.

  第二条:维护校团委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维护社团部的荣誉和利益。

  第四条:维护社团部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第五条:完成社团部的工作计划,致力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六条: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社团部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社团他人行使权利

  第七条:执行并遵守社团部的各项决议,完成社团部交办的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必要时,向社(转载于:社团部门规章制度)团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部长负责协调统筹社团部与学校、社团及各位社员间的关系。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与校团委、青志协、各院系及各组织商讨联合进行活动。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出席相关会议,与外校社团联合会、社团部、社团交流等。

  第九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工作,处理相应事务。受部长委托,全权行使部长所具各项职权,在部长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部长工作。

  第十条:干事履行应尽义务.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职工作.值班时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处理社团事务合理得当.

  第十一条:例会制度,所有人员按时出席例会,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受到部内通报批评及1000字检查(病假事假及时向分管副部报告).经常无故迟到早退者,收到部内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招新制度,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条件,遵守校规校纪的同学.招新干部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夹杂个人感情色彩.附:学生干部劝退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习方面

  1、有一门不及格现象者,予以警告

  2、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现象(包括选修课),予以劝退

  3、综合绩点未达2.5者,予以劝退

  注:有突出贡献获工作突出者,进行谈话,在进行酌情处理

  二、纪律方面

  1、无故缺席会议(请假理由非正当、事后请假或事先并未请假),两次,予以警告;三次,给予劝退;

  2、组织、部门例会迟到十五分钟,且无正当理由,三次,予以警告;五

  次,予以劝退;

  3、负责签到人员并未如实记录情况,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4、值班人员迟到、早退、中途无辜离开者,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

  以劝退;

  5、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并未事先向有关人员、部门请假者,两次,予以

  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违反“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吃零食”“不准未经

  允许私自借用公共财产”等《共青团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条款的规定,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警告;

  7、值班无故不到,且找人代为签到的,一经发现,予以劝退;帮别人签到者,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三、工作方面

  1、工作态度不认真,且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劝退;

  2、影响到组织、部门正常工作,良好风气,组织、部门之间团结的人员,

  予以劝退;

  3、制定工作不能在期限内完成,并对后续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两次,

  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附则:

  被劝退者不得参加“绩效考评”、“学生卡片填写”等考核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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